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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进一步放宽企事业单位校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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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05 03: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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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上海10月4日消息(记者林馥榆)近年来,上海多措并举,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上海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进一步放宽企事业单位校招条件

为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正确就业观,帮助广大青年群体在择业时有更多选择、尽早实现就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工作党委、市教委、市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参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放宽了高校毕业生报考和应聘本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岗位的条件要求。

具体来说,《通知》明确了上海市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同时,上海市地方国有企业、在沪央企在开展校园招聘时,应结合企业实际,将校招岗位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此外,《通知》规定,报考上海市当年度公务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等情况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职位。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协同推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形成更强合力,全力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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