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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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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08 19: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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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靳 威:

电动自行车作为绿色出行的重要工具,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3.5亿辆,且每年以5000万的数量增加。电动自行车火灾上升态势明显,从2021年的1.8万起迅速增加到2023年2.5万起,年均增长20%左右。今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为全面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依据“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了14个部门、五大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包括规范标识设置、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实施登记管理、严查非法改装、强化规划管控、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规范充电费用等22项具体任务措施,各部门既有独立牵头负责的事项,也有联合牵头、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文件,成立由应急、消防为双召集单位,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为副召集单位,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8个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行,定期研判风险、健全工作机制、组织联合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今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狠抓安全治理。目前为止,销售和即时配送企业排查摸底全面完成,登记上牌加快推进,充电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下发执行,以旧换新和报废回收有序开展,同时,常态化开展质量抽查、执法检查和溯源调查,非法改装和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省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呈缓步下降趋势,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成效。省消防救援总队在履行好专班召集人单位职责的前提下,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聚焦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事故溯源追责等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整治。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纳入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内容,引导群众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制作并广泛传播火灾事故警示教育视频,教育引导群众认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风险和严重危害。

据统计,8月20日至9月20日,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121起,环比下降20.7%。从起火原因分析,热失控、电气线路故障仍是火灾主要原因,分别占56.4%、31.8%,电池本质安全问题仍需高度关注。从起火位置看,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起火占60.2%,在室外停车棚起火占17.8%,在室内起火占5.1%,室内火灾占比小,但危害大。从改装情况看,改装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共发生火灾200起,改装引发火灾仍高位不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定期调度部署重点任务、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加大对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落实以旧换新政策,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全力维护我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 孟繁春: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聚焦登记上牌、路面执法等关键环节,全力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的发放范围、登记期限、有效期限,均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请车辆所有人及时关注本地政府公告,了解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及时办理登记。目前,全省公安机关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邮政部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共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598个,具体登记上牌地点可通过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下载查看或电话咨询12123交管服务热线。

二是强化交通违法查处。按照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公安机关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处,紧盯重点路口,加强警力部署,坚持教育劝导与 严管严查相结合, 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在城市主要街路、农村重要集镇设立劝导点,开展现场教育劝导,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对闯红灯、逆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采取定岗管控、动态巡查、视频盯控等手段,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保持严管严查态势 行动以来,全省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重点违法行为5.3万起,累计教育劝导轻微违法行为11.2万起,有力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吉林广播电视台:消防救援部门发言中提到聚焦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具体停放充电管理方面老百姓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靳 威:

电动自行车停放注意事项:

一是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盲道、绿地等公共区域,以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是禁止入楼入户:禁止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是避免阻碍通行:停放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不要阻碍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疏散区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撤离。

电动自行车充电注意事项:

一是规范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使用原装充电器,一定在室外充电场所充电,避免在室内或楼道等密闭空间充电。

二是控制充电时间:充电时间不宜过长。过度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甚至引发爆炸等安全事故。

三是不私拉电线: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以免因电线老化、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

四是定期检查电池: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状况,如发现电池鼓胀、漏液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香港商报: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主要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如何加强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陈 宇

当前,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生产销售领域依然存在制假售假、非法改装的问题。一是制假售假方面,主要表现在销售尺寸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预留解除限速“后门”、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行为。二是非法改装方面。主要表现为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废旧电池电芯,违规翻新制造、组装加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行为等。当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非法改装等不符合生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会大大增加电池鼓包、短路、自燃等风险,轻则降低电动自行车使用寿命,重则容易引发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和其他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监管工作中发现还有部分销售者在落实《产品质量法》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上还有不到位地方,比如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方面还有欠缺和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持“信息收集,风险监测,评估处置”为主线,以群众投诉举报,产品质量抽检,社会舆情关注为重点,加强数据汇集和研判分析,明确电动自行车监管执法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牌和重点型号,按风险等级实施动态监管,对守法经营者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于违法失信者,增大监督检查频次,做到“无处不在”,开展行政约谈,强化联动检查,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对销售门店开展常态化监管,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持续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曝光典型案例。

三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摸排、动态更新,建立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排查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情况,排查销售单位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消除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吉林网:请问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着火之后,这类火灾群众应该如何扑救呢?

靳 威:

电动自行车电池火灾的频发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广大群众如何扑救电动自行车电池火灾,我做几点提示:

一是保持冷静,判断火情。在发现电池起火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迅速观察火势大小,判断火情是否可控。如果火势较小,初期阶段可以尝试自行扑救;如果火势较大,应立即撤离现场,等待消防救援专业力量进行扑救。

二是切断电源,保持距离。在扑救电动自行车电池火灾时,首先要切断正在充电的电源, 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电池突然间的爆燃、爆炸而造成人员伤亡。

三是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在使用灭火器材时,要站在火源的上风方向,拔掉灭火器保险销,握住喷管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在喷射过程中,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四是加强预防措施,有效降低风险。除了掌握扑救电动自行车电池火灾的技能外,我们还需要加强预防措施。例如,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的电气线路和电池状况,避免长时间充电,不要在高温、潮湿或易燃易爆环境中存放电动自行车,使用合格的充电器和电池等。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电动自行车电池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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