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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城乡居民医保迎来哪些政策利好?

  • 初中
  • 2024-10-09 14: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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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对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与职工医保相比,居民医保非强制参保,缺乏激励机制。记者此前在采访农村居民时发现,他们中有的人认为城乡居民医保性价比低,连续多年缴纳医保费用和缴纳一年医保费用享受的报销比例相同,而且如果缴纳了保费,但是没有生病的话,保费就“白交”了。

关于这个问题,《指导意见》制定了专门的解决方案,规定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樊卫东说,城乡居民医保一直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城乡居民只要按规定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住院医疗、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大病保险、生育医疗等多方面保障。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的政策待遇,樊卫东介绍,住院费用方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在做好住院保障的基础上,各地普遍把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还可以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2019年起,还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开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纳入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这“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目前已惠及1.8亿“两病”患者,减轻用药负担860亿元。在保大病方面,参保人患病住院后发生的高额医疗费支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以2023年为例,大病患者报销水平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再提高至少15个百分点,参保患者的费用负担大大减轻。

针对部分群众确实参保压力大的情况,各级财政每年还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对他们在经过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给予进一步救助。2019年-2023年,中央财政一共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07亿元。

以低保对象为例,2023年个人缴费380元,医疗救助平均资助超过200元,个人缴费不到180元。2023年医疗救助共资助8020万困难群众参保,监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

另外,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指导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将共济范围扩大到了近亲属,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参保费用。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

来源:中国青年报

总监制:刘 琴

制: 白青茂

审: 熊 江

审:陈 翎

辑:张 磊

投稿邮箱:zjx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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