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公示2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来源:私募基金日报
深圳证监局采取了重要行动,针对自2016年以来在商事登记中变更主要出资人或法定代表人但未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履行变更手续的机构,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深圳辖区共有28家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示。
深圳证监局不仅对上述名单进行了公示,还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出资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化情况,选择私募基金管理人时需审慎,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股东、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履行变更手续,此次公示的28家机构未能及时遵循此规定。
深圳证监局表示,将定期公示上述名单信息,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变更手续,此举旨在加强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包含了部分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主要出资人或法定代表人登记信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名单。
公示日期:2024年9月4日
此项举措再次强调了合规性在私募基金管理领域的重要性,以及监管机构对于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的持续追求,投资者应提高警惕,选择信誉良好、合规性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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