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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刚上任即面临重罚,*ST威创部分前任高管受罚值得警醒

  • 高中
  • 2024-09-22 13: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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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文/吴治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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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在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及2024年半年报之后,*ST威创(002308.SZ)发布了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这标志着公司将退出A股市场,在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长时间调查后,公司还公布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包括*ST威创本身、刘钧、陆克平、陆宇、卢永胜、温晶晶、陈香、徐朝晖、张书晗、周丰、梁春晖、曹秀明、陈晓梦等在内的一系列重罚对象,主要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控制权收购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及时、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公告以及定期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p>

<p>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对*ST威创自身、刘钧、陆克平、陆宇、陈香、徐朝晖、周丰等人的处罚决定并无太大争议,这些高管长期担任公司的高级职务,对于卢永胜、温晶晶和张书晗的处罚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人在2023年10月13日才正式加入公司,而张书晗已在2023年11月3日提交了辞呈,温晶晶也于同年12月离职,尽管他们的任职时间极短,温晶晶仍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10万元,张书晗则被警告并罚款100万元,鉴于他们短暂的任期内不太可能主导如此严重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这一处罚决定引发了一定的争议。</p>

<p>个人认为,与广大投资者的损失相比,温晶晶和张书晗的受罚并不冤屈,但这也提供了一些值得深思的视角,考虑到温晶晶和张书晗的职位——分别为*ST威创当时的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他们在2023年三季报中的保证显然存在严重失实,且期间发生了重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其位、谋其职,只要在岗一天都应当对所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温晶晶和张书晗显然未能充分履行他们的职责,以至于造成了不利的后果,在当前严格监管、责任到人的环境中,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再也不能忽视职责的重要性,温晶晶和张书晗的拟议处罚也为其他即将步入上市公司高层的人敲响了警钟。</p>

<img src="//img1.jiemian.com/101/original/20240921/172689958572659700.jpg">

<p>从*ST威创违规的整个过程来看,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已完全失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指出的问题是一个持续的违规过程,董监高除了推动公司发展外,还应承担起监督职责,为投资者及时识别风险。*ST威创的案例显示,拟收购方西岭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刘钧在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账户转移了公司13.3亿元资金至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并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从11月1日起,资金又被分批转出,而这正是董秘张书晗提出辞职的时间点,有理由怀疑温晶晶、张书晗等人早已察觉到违规行为的迹象,但却试图尽快摆脱牵连,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愈演愈烈。</p>

<p>一家上市公司牵涉数万乃至十几万投资者的利益,*ST威创部分前任高管上任伊始即面临处罚的事件应成为所有人的警示,无论任职时间长短,都必须在任内维护好所有投资者的利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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