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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未刑事立案!检察院:要求立案

  • 初中
  • 2024-09-22 22: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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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身体和人格尊严都应受到尊重,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猥亵行为严重侵犯了这一权利,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的伤害,也破坏了社会和谐与秩序,回民区人民检察院监督立案的一起出租车司机涉嫌猥亵女乘客案,已经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9月的一个凌晨,16岁的女孩乐乐(化名)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她在凌晨2点下班后,通过打车软件叫了一辆出租车,却在途中遭遇出租车司机的强制猥亵,乐乐表示,上车后司机便将车门锁上,并主动与其搭讪,还将手放在她的腿上,尽管乐乐进行了反抗,但由于深夜人静,加之恐惧无法逃脱,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司机在行驶途中对乐乐产生了非分之想,在20多分钟的车程中多次实施搂抱、亲吻乐乐等猥亵行为,该司机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女孩凌晨打车被强制猥亵未刑事立案!检察院:要求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后,对嫌疑人进行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但未予刑事立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一线索,经过审查后认为,乐乐作为未成年人,在出租车这一封闭空间内无法逃脱,司机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众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我院向公安机关送达了《监督立案书》,要求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已移送我院进一步办理。

对于年轻女性来说,夜间出行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尽可能与他人结伴,不单独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如果一定要打车的话,使用合法注册的出租车或信誉良好的网约车平台,并将行程信息发给家人或者朋友;上车后要选择后排就坐,时刻注意司机的行驶路线和行为,如发现异常,立即提出或要求下车;避免与司机分享过多的个人信息,不要在车内展示贵重物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和风险;在感到不安或遇到危险时,立即拨打电话求助,如拨打110报警电话。

来源: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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